请问上市公司法人股质押的法律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?

上市公司法人股票质押应当登记,未经登记质权是没有设立的。所以也不能通过行使质权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三条
以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的,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后,不得转让,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。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、股权所得的价款,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。
第四百三十四条
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,造成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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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公司法人股票质押应当登记,未经登记质权是没有设立的。所以也不能通过行使质权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三条
以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的,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后,不得转让,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。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、股权所得的价款,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。
第四百三十四条
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,造成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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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质押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。股权出质流程如下:
1、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;
2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,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;
3、了解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;
4、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三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三条
以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的,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
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后,不得转让,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。
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、股权所得的价款,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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